曲阜商标变更费用需要多少?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联系我们
  • 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曲阜商标变更费用需要多少?

曲阜商标变更费用需要多少?

作者: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4 08:32:43

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到了一些好处。但要想真正占有世界市场份额,就需要长期占领国际市场,优先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把产品推向国际市场。那么,如何理解国际商标注册的好处呢?什么是国际商标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是指申请人在国外申请注册。

注册国际商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逐项注册,即向各国商标当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在马德里注册国际商标,即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作为“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注册的相关议定书。

一般来说,商标国际注册是指商标在马德里的国际注册。国际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国际商标注册是以Nice分类为基础,受国家保护的。例如,如果一个商标在美国注册,它将在美国境内受到保护,但在其他未经注册的国家则不受保护。国际商标注册的优势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在国外,尤其是在企业股票上市或作为投资标的的情况下,商标往往被作为企业资产来评估。如果企业没有商标,或者被他人注册,就会减少对企业资产的外部估计,从而错失上市或融资的机会。

它可以防止商标被其他人,包括竞争对手、经销商或其他利益相关者预先注册,并不得不与他们合作或被迫以高价重建一个新品牌。例如,曾经在中国制造的“火炬牌”打火机在英国开辟了市场,但其商标已在英国由瑞士商人注册。因此,中国的“火炬牌”打火机被迫退出英国市场。上海的“英雄牌”金笔很受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它的商标是日本商人先在日本注册的,所以我们需要根据“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这导致我们在日本的代理商因为没有利润而停止销售。我们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用于电视机的“牡丹”和“牡丹”商标已在荷兰、瑞典、挪威、比利时、卢森堡等5个国家的荷兰销售代理机构注册菲律宾商人注册了红塔山、阿诗玛、云岩、红梅等商标;“丰收”桂花酒在法国注册;“三角”和“金鸡”品牌在智利注册。企业要将产品出口到国外,必须记住在产品推出前在相应国家进行国际注册,以免因他人急于注册而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避免在国外无意或被动侵犯他人商标权,造成巨额赔偿。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先申请原则来保护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一个企业在出口前不考虑商标注册和查询,很可能不知道自己侵犯了国内其他人的商标权;一旦其他人提前注册,很可能出现被动侵权,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国际商标注册是进入全球亚马逊电子商务平台的必要条件亚马逊作为全球的综合在线零售平台,受到全球卖家的青睐。如果你想进入亚马逊国际网站,你必须在相应网站的国家注册商标。

小结:不管海外市场做得多好,企业品牌有多大,如果没有国际商标注册,国际知名品牌就是在为别人做婚纱。

商标是指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注册商标是指济宁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核准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限内注册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不少企业将知识产权提升到了公司战略的高度。最为常见的知识产权要数商标、专利和版权了,那么,商标、专利、版权有何区别?它们各自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如何最大限度、更全面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什么是商标、专利、版权?

商标,简而言之,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并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它是最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

专利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随着我国商标战略的持续实施,企业品牌意识日益增强,近些年,我国的济宁商标注册数量持续提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18.8万件,比上年增长14.15%;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358件,有效注册商标为7237894件。但是光鲜数字的背后,却有一个冷冰冰的事实: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权威数据,我国大陆范围内有53%的闲置商标,而大量中小企业却没有商标,面临着种种法律风险。

据了解,造成诸多商标闲置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名气的企业出于保护品牌的考虑,进行商标全类或防御注册后,放在一边不用;二是企业在重组、兼并、破产时,常常忽略对商标的处理,造成许多商标被遗忘;三是商标注册成功后,经过市场检验,企业对该品牌的产品前景不太看好,因此商标被束之高阁,成为了闲置商标。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使注册商标处于搁置不用的状态,不但无法使该注册商标产生价值,发挥注册商标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申请注册和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所以需要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规制。

对此,原《商标法》第44条就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可以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该注册商标。新《商标法》的要求更加严格,剔除了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这意味着,今后睡眠商标将越来越少,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意注册的情况。超凡知识产权事务所的专家认为,该立法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商标的使用,以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为了清除《商标注册簿》中不使用的商标,排除他人使用的障碍,避免因注册泛滥导致的权利冲突和资源垄断现象。而且该制度还积极地创设商标中的公有领域机制,使注册后不用的商标资源重回公有领域,为产业界公平地利用分享。

除了撤销睡眠商标外,新《商标法》还对侵犯未实际使用过的注册商标的权利的损害赔偿做出限制。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09年提出过类似建议:要妥善处理商标注册标实际使用与民事责任承担的关系,使民事责任的承担有利于鼓励商标使用,激活商标资源,防止利用注册商标不正当地投机取巧。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未实际投入商业使用的,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可以酌情考虑未实际使用的事实,除为维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如果确无实际损失和其他损害,一般不根据被控侵权人的获利确定赔偿;注册商标已构成《商标法》规定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可以不支持其损害赔偿请求。

显然,新《商标法》吸收了这个意见。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对于企业注册的防御性商标,如果一撤了之,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无法防止商标的淡化和混淆,也不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撤销应重点围绕商标恶意抢注等投机行为,对于防御性商标的撤销应慎重地区别对待。


 

版权所有:济宁润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